通知公告
关于选举工会小组长的通知
学院第五轮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后,部门及人员变动较大,需重新划分工会小组,有效展开工会工作。本次工会小组的划分以系和职能处室相结合的方式,便于工会会员之间相互交流、加强教学部门与职能处室之间的了解和互动。全院共分十二个工会小组,每个工会小组选举正、副两名组长,现将工会组长的任职条件、选举办法和报送时间通知如下:
一、工会组长任职条件
1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。
2、能积极引导、正确宣传、认真落实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议;能带领本小组会员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决策,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。
3、工作踏实,有责任心,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群众基础,能按学院的要求办好教职工福利,组织教职工开展培训、学习、文娱、体育活动。
4、各工会小组的正组长在中层正职中产生,副组长在中层副职中产生。
二、选举办法
各系系主任和职能处室负责人负责召集本工会小组会员进行选举,召集人名单如下:
第一工会小组:何沛锋 严昭飞 井谹
第二工会小组:李风贤 高兰德 李更生
第三工会小组:袁爱宁 郭小红
第四工会小组:俞 泉 朱建平
第五工会小组:陈 斌 王一平
第六工会小组:马 琼 高鸿斌 罗建波 卢建兵
第七工会小组:冯国勇
第八工会小组:唐 林 于永庆
第九工会小组:张 武 杨 旭
第十工会小组:梁珠擎 冯小东
第十一工会小组:南有禄 陆怀平 甘毅
第十二工会小组:朱 林 鲁 禄
三、各工会小组会员名单见附表。
四、报送时间
请各工会小组将选举结果于2016年3月30日前以纸质形式报送工会。
院工会
2016年3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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